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4-11-14 18:25:53 来源: 浏览次数: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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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9〕5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3日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不断强化我省推进“两个加快”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 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现就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 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特事特办”的原则,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创新政策和措施,加快引进一批我省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以此为突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川创新创业,为推进“两个加快”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要凝聚共识,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各类用人主体的积极性,分层次、有计划地进行。
省层面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百人计划”),要积极主动对接中央层面的“千人计划”,争取我省所占份额居中西部地区前列。要围绕全省 发展战略目标,特别是推进“一主、三化、三加强”和建设“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人才需求,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 科的科技领军人才。从2009年开始,用5至10年时间,在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省属企业和在川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 各类园区四个领域,分别引进并重点支持50名、总计200名左右海外 高层次人才。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发展实际,扎实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专项计划,重点引 进本行业本领域发展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各市(州)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灾后恢复重建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研究制定实施本地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 进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成都、德阳、绵阳,要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 园等,推出一批特色项目,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支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
三、引进对象
“百人计划”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以中青年为主,引进后每年在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境)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推进“两个加快”急需、紧缺的,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专业水平的战略性、领军型人才。
重点对象是:在“7+3”产业、交通、商贸物流等领域,善于全球营销、国际管理、资本运营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能够跟踪甚至超越国际前沿技术、引领 产业升级、主导产品结构调整、领衔重大项目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以及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在金融领域,从事金融工程、新产品开发、风险控 制、国际投融资等方面业务的领军人才,能够胜任银行投资、金融衍生品、资金交易、个人理财等业务的高级金融专业技术人才。
符合上述标准的人选,参照中央做法,通过专家评审和有关程序,正式纳入“百人计划”。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本地、本行业的引才标准和重点对象。
四、引进方式
(一)通过市场招聘引进。加强与用人单位的需求对接,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金融机构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省委组 织部、省人事厅负责牵头征集引才需求,编制引才目录,对外公开发布。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面向海外自主招聘。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海外人 才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托产业和项目引进。大力加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流动)站等平台建设, 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省属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基地,吸引、凝聚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三)加强对外联络引进。发挥四川省留学人员联谊会、四川海外联谊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海外华人社团、留学生团体组织等 的联系,由省人事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在高层次人才较为集中的国家和地区聘请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联络员,推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
(四)通过中介机构和个人推荐引进。探索“以才引才”新方式,鼓励省内外专家、企业家、留学回国人员及海内外中介机构,向人事部门留学人员服务机 构、用人单位提供海外人才来川工作、创业等方面的信息,推荐引进一批我省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推荐平台建设,有 针对性地向用人单位推荐合适人选,并做好跟踪服务。
五、保障措施
坚持重在使用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搭建事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让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制定特殊政策措施。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作为特聘专家,享受为其提供的相应工作条件和特殊生活待遇。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组织有关职能 部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为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相应工作条件的若干规定》(组通字〔2008〕56号)、《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 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组通字〔2008〕58号),结合我省实际,在引进人才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申请科研资金、参加专家评选、参加政府 奖励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引进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条件;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资助、薪酬、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制定特 殊政策,妥善解决引进人才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按照“业内评价、社会认可”的原则,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际水平及引进后的工作业绩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对纳入“百人 计划”的引进人才,从“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 条件。对引进后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并在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人才奖项等方面给予倾斜。对爱党爱国、代表性强、贡献 突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在政治上作适当安排。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
(三)建立温馨服务制度。通过“百人计划”引进的人才,列入省委直接掌握联系的高层次人才范围。建立跟踪服务和沟通反馈机制,解决引进人才工作和生活中的特殊问题。省人事厅牵头建立专门服务窗口,为引进人才协调落实有关特殊政策。
六、组织实施
(一)组建专门机构。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等有关主管部门,成立省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引进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设立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 “专项办”),承担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百人计划”的具体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的引进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海外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小组负责审定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落实特殊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引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专项办综合有关地方和 部门的意见,汇总形成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执行。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涉及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落实 特殊政策、建设人才信息库、实施跟踪计划、提供窗口服务等工作。用人单位负责提出人才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 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各重点领域的人才引进工作由牵头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省重点创新项目人才引进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人才引进工作分别由省教育 厅和省科技厅牵头;省属企业和在川金融机构人才引进工作分别由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引进创业人才的工作由省科 技厅、省人事厅牵头。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尤其要在具体工作 中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其作用的发挥。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要加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督促指导,将其纳入“一把手抓 科技、抓人才”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我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和良好环境,广泛宣传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的突出 业绩,不断激发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天府之国?海归家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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