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律师公证你需要了解的
更新时间:2019-11-29 10:16:04 来源:www.chengdu-company.com 浏览次数: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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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香港公司的文件是无法直接拿到国内使用的,香港的文书文件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前,需要先经香港本地律师公证,公证文书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才受中国法律保护,这样才能在中国内地使用。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中提到: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一、有哪些情况需要做香港律师公证呢?
1、香港公司准备在大陆设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个人委托授权他人或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特定事务时,亦须公证;
4、准备与大陆居民缔结婚姻;
5、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定居或来港接管产业;
6、计划收养内地儿童;
7、准备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核实"香港服务提供者身份"及准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按照要求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8、继承过程中涉及大陆财产时;
9、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格考试时;
10、涉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在大陆涉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证据;
12、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须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公证的。
二、办理香港律师公证所需的时间
5-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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