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税收政策-
更新时间:2014-9-19 17:01:13 来源: 浏览次数: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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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岸公司中,大多会以百慕达、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等为注册地,这些类型的离岸公司大的特点是其税务优惠政策力度很吸引人。这些注册地的公司可以享有课税低、甚至乎免税的优惠,有利于企业进行各种财务调度的安排;此外,公司更可拥有高度保密性及较少的外汇管制。由于在该等国家或地区投资多数会豁免征收利得税,故一般从事控股、金融、保险及海外基金的公司,都会选择将公司注册于这类税务天堂。而且通过特定的信托安排,信托公司亦可避过缴纳遗产税。
对于香港地产市道兴旺时,据悉就有不少人透过成立海外公司用作炒卖房屋。由于物业转让时,只须要将公司股份转至新股东即可,此举可大幅度减少印花税开支;再者,由于海外公司的股东多为不记名,税局追查时亦增加困难。不过近年税局的审查已见严谨,除留意股东身份之外,亦会向银行查询公司开户时的户口人资料,以便追讨其应缴的利得税。
有部份企业,会透过本身公司与其海外公司进行交易,利用高报进口、低报出口货物方式,以减低税务开支,并将可观的盈余保留在海外公司。另外,亦曾有台商于海外接受客户定单,并将货单转予海外子公司,透过子公司下单予大陆生产,子公司从而扮演着中间贸易商的角色。由于海外子公司不受大陆外汇管制,故可以在台湾银行的境外分行开户,以便处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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