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之香港公证办理
更新时间:2014-8-7 17:46:39 来源: 浏览次数: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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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概念和分类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而香港沿用英国的公证制度,而普通法系的英国没有"公证人"这专门职业。由于实行判例法,所以也没有统一的公证法律,公证人可由律师或其它执业者担任。通过委托公证人办理发往内地。香港公证文件证明书: 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
香港公证处的公证主要有三种:
(1)在香港本地使用的律师公证;
(2)在大陆使用的中国委托公证;
(3)到世界各国使用的国际公证。
二、中国委托香港公证人公证的内容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和内地联系日益紧密。许多香港同胞到内地探亲、定居、领养子女或结婚,大量的港商到内地从事投资、经商活动,但由于内地有关部门及人士无法了解香港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如香港居民到内地登记结婚,对方必要了解其婚姻状况;港商在内地进行商业活动或投资,内地的合作伙伴或银行、工商登记机关亦有需要对香港公司有若干的了解,如公司的商业登记纪录,董事或股东数据,财务状况等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凭借其法律专业及丰富经验为香港居民、企业到内地进行民事、商业活动所提交的文件中涉及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提供一个证明的渠道。
三、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流程
1、取得委托公证人名单
2、选择委托公证人
3、亲临律师事务所办理文件
4、委托公证人在香港法例容许下,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或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委托公证人及制作公证文书:正本、副本、复印本,填写转递申请表
6、委托公证人派员将公证文书正本、副本及复印本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加门转递
7、“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电脑登记后,在公证文书正、副本加盖“转递专用章”
8、申请人或其授权人返律师事务所取回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的公证文书正本返回内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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