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9月3日放假期间工资计发有规定
更新时间:2015-8-26 16:34:52 来源:www.chengdu-company.com 浏览次数:1015
24小时咨询热线:028-86676605,13540711903
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明确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近日,人社部发出通知,对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期间劳动者工资计发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指出,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成都企业纳税联系我们
成都企业纳税咨询热线: 028-86676601 86676605 倪经理
成都企业纳税网站www.chengdu-company.com www.onobbb.com
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