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办海外机构的要求
更新时间:2015-4-27 17:09:53 来源: 浏览次数: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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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代办海外机构的要求是指外国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经中国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依法自开业起30日内向税务机构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是国家主权原则的体现,是国家依法行使其经济管理职能的体现。
根据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特点,国家对其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间接控制手段,即通过国家对其的审批和各种经济杠杆,引导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总目标发展,同时通过工商、业务管理,督促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经济活动中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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