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成都企业、个体户须报告年报
更新时间:2014-9-27 17:44:30 来源: 浏览次数: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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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晚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了解的信息,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和国务院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今年10月1日起,成都市企业、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将正式实施。2013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逾期未报告的将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周光元介绍,为保证企业年度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首次年度报告时,企业应先在网上(网址http://gsxt.scaic.gov.cn)填报并打印联络员备案表,备案表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所在登记机关指定地点办理联络员备案,由联络员在网上报送企业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无需进行联络员备案,可选择网上年度报告或向属地工商所进行现场书面年度报告。
10月1日,年度报告制度正式实施后,全市市场主体的信息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登录该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周光元表示,实施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过去的《企业年检办法》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已经废止,所以往年度没有参加年检验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既往不咎”,今年仍然可以正常进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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