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服务创新资助高至100万元
更新时间:2014-5-25 13:20:06 来源:成都晚报 浏览次数: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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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的意见》强化了服务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明确提出成都到2020年将初步建成服务业核心城市,并将具有“运筹决策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三大核心功能。这对成都意味着什么?这一目标又将如何实现?对此,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总经济师李霞对《意见》进行了解读。同时,成都晚报记者了解到市级各相关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
专家解读
成都建服务业核心城市 将获自我发展新契机
“成都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的目标是与其区域地位相适应的。”
——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李霞
李霞认为,成都所具有的城市“枢纽”地位,要求成都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她说,成都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典型的“枢纽经济”特征。枢纽经济具有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集聚有利要素,提升综合实力;另一方面,通过扩散效应促使腹地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其实质就是一定区域的“经济核心”。因此,成都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是其区域战略地位的必要要求。
同时,增强经济辐射能力,要求成都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
服务业核心城市强调城市具备较强的对外辐射和服务能力,对大区域经济发展形成较大的辐射带动作用。成都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是增强服务经济辐射力、更好地发挥“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和“首位城市”作用的必然要求,同时在服务西部、全国乃至全球的同时,获得新的自我发展契机。
对于成都要怎样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李霞认为成都需要重视三方面。她说,成都在总体上基本具备了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的基础,但是目前传统服务业仍然是服务业的主要发展形态,新型高附加值业态的培育较慢,服务业资源集聚力较强,但对外辐射力有待提高。因此,要加快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成都必须重视三个问题: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处理好与城市群内部其他城市之间的关系、多渠道会聚高端人才。
配套政策
市科技局出台资助政策 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
市科技局已出台系列政策,促进企业功能型总部从营销服务向研发设计中心功能扩展。
对总部企业的资助
对新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总部企业给予20万—50万元资助
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支持本市科技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对企业按发生担保费用的50%、每户每年高至20万元给予补助
支持本市科技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方式获得银行贷款
对企业发生的贷款利息按基准利率的30%、每户每年高至50万元给予补助
为推动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
●本市高校
●科研院所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运营管理的新建科技创业苗圃,符合条件的给予30万元资助
以下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
●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对中心城区、近郊区(县)、远郊市(县)的
●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楼宇
●科技企业加速器
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其运行机构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资助
鼓励传统服务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开发商业模式创新产品,提升服务能级
对战略性新产品、重点新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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