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问与答
更新时间:2014-7-4 17:01:37 来源:www.chengdu-company.com 浏览次数: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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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丢失已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二、关于红字发票?
可以由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三、国家税务局代开发票需要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代开普通发票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使用计算机开具,并确保开票记录完整、准确、可靠存储,不可更改;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也可手工填开。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四、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忘记密码
建议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重置密码。
五、电子发票试点问题
目前仅在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试点使用电子发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商品时开具。待试点工作成熟后,将加快扩大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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