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资公司年审年报
更新时间:2014-5-13 17:11:29 来源:www.beijing-tannet.com 浏览次数:1078
24小时咨询热线:028-86676605,13540711903
成都外资公司年审年报电话:028-86676605
一、年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二、年检安排
(一)我市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均进行网上申报。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由各级工商局所在地的政务中心提供在线录入条件,在工商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由企业自行录入,进行网上申报。
(二)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年检工作由市工商局外资处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市)、县工商局企业注册科配合。
(三)市局在成都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gs.gov.cn)上设置专门的网上年检专栏,专栏中包括年检公告和年检实施方案等内容。
三、年检范围
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外国(地区)企业在蓉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均属网上年检范围。
四、年检时间
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年检从2011年3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五、工作流程
(一)申报与预审
1、企业密码的领取:2010年1月1日以前注册的企业使用原密码;2010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其注册地址在五城区及高新区的企业到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外资年检窗口领取(凭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注册地址在其它区(市)县的企业到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领取,也可通过外资年检联系电话领取。
2、外商投资企业直接登录成都工商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s.gov.cn)企业网上年检栏目,输入企业注册号和密码后,单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系统,按照提示填写年检报告书。
3、企业填报的年检数据应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填写。
4、企业在网上提交资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市局在网上对年检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预审意见。未通过预审的企业,应按照预审意见的要求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申报。
(二)加盖年检戳记
1、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完成后,通过预审的企业,应在2009年6月30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载的《年检报告书》和其他年检材料到工商局外资年检窗口(其注册地址在五城区及高新区的企业交到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外资年检窗口,注册地址在其它区(市)县的企业到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复核、加盖年检戳记和缴纳年检费等事宜,完成年检手续。
2、复核时应提交的资料:
(1)通过网上预审后下载的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鲜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010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企业法人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原件);
(4)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企业,须提交前置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5)设有分支机构的法人企业,应提交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6)非法人分支机构应提交隶属企业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年检材料受理、审查
(1)企业提供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在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缴纳年检费。
(2)企业申请年检材料中涉及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等需要进行审查的,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符合规定的,办理年度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登记事项变更而未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企业,必须先办理变更(备案)登记后,再办理年检。
(4)凡申请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一)各参检局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字《2009》22号和市工商局成工商办《2009》28号文件精神,在外资企业年检工作中严格年检纪律并积极做好帮扶企业工作。
(二)企业有正当理由无法在规定的年检期内办理企业年检的,可以在2009年6月30日前向成都市工商局外资年检窗口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30日。
(三)外商投资企业有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逾期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成都外资公司年审年报咨询热线:028-86676605 86676601 倪小姐
登尼特成都网站www.chengdu-company.com www.onobbb.com
成都外资公司年审年报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成都公司: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