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操作流程
更新时间:2019-10-15 17:09:41 来源:成都登尼特 浏览次数: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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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其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一种是退还其已纳国内税款,即企业在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其大致需要遵循以下操作流程:
一、领取办理出口退税所需相关材料。
在该环节,符合出口退税条件的外贸企业,需:
(1)按要求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入出口收汇选项,提交领取核销单申请。(2)领取纸质核销单。在完成(1)的操作后,外贸企业还需凭借已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需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外汇管理局进行领取。
(3)纸质核销单备案。此步操作,外贸企业需通过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来进行。
二、办理报关手续。
(1)找货代,告知其本次出口目的港、货物重量及出船时间;
(2)将本次出口货物编制托书加盖公章传给货代;
(3)及时与货代做好装箱及出船时间的确认;
(4)将出口货物的报关资料正本(包含装箱单、形式发票、已备案的核销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寄给货代;
(5)货代报关;
(6)在预定时间内装箱、填装箱单;
(7)出船,出船后2-3天货代公司传给公司海运提单;
(8)报关40天后,货代寄给公司海关报关后的报关资料(包括核销单、报关单三联、场运收据)。
三、退税登记的申请和受理。
(1)外贸企业前往国税局领取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并进行正确填写;
(2)提交征免申报。通过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进行数据录入,打印双份报告分别提交至外汇局以及出口单位;
(3)进行企业交单,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入出口收汇选项来进行操作;
(4)打印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进行网上核销申报;
(5)进行工行出口收汇核销,需提供收汇日期和核销金额;
(6)前往外汇局办理收汇核销(需提交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以及电子口岸IC卡);
(7)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及纳税申报表;
(8)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
(9)出口货物退(免)税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备份);
(10)准备出口退税具体纸质材料并携带U盘前往国税局申报;(11)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
(12)等国税局电话通知前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需携带退税批复、公司公章及印鉴章);
(13)退税手续办理一周内账款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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