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发票章应该怎么盖
更新时间:2019-9-25 16:31:05 来源:www.chengdu-company.com 浏览次数: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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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司有业务产生,给购货方开具发票的时候,不是发票开具出来就完了,也要注意发票章的正确使用,发票章盖错也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登尼特小编整理了以下5种情况开具发票时,应该如何正确加盖发票专用章。
一、自开或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成都公司自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成都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2、成都公司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由税务机关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即可。
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
成都公司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联次是单联,应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时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
三、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成都公司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同时,电子发票上相应的位置,开票系统已自动生成发票专用章的电子签章,无需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自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成都公司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2、成都公司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代开企业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五、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足以见得正确的加盖发票专用章多么的重要。成都登尼特可提供公司注册、银行开户、代理记账、发票代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公司变更、公司解非、公司注销等一站式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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