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贸公司税务处理区别
更新时间:2015-4-28 17:31:15 来源: 浏览次数: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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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贸公司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处理的区别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税收管理规定的区别: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二、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纳税人: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外小规模按6%,(免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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