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汇算清缴代办公告
更新时间:2015-4-21 17:37:09 来源: 浏览次数:664
24小时咨询热线:028-86676605,13540711903
成都汇算清缴代办公告由成都登尼特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将资产损失分为:
实际资产损失(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因此,企业在年度末的 5个月内,企业还可补计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成都汇算清缴代办联系我们
成都汇算清缴服务热线:028-86676605 86676601
成都汇算清缴服务网站:www.chengdu-company.com www.onobbb.com
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中国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3室。
成都汇算清缴代办公告由成都登尼特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将资产损失分为:
实际资产损失(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因此,企业在年度末的 5个月内,企业还可补计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成都汇算清缴代办联系我们
成都汇算清缴服务热线:028-86676605 86676601 倪小姐
成都汇算清缴服务网站:www.chengdu-company.com www.onobbb.com
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中国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