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香港做账审计条件
更新时间:2015-4-13 15:03:57 来源: 浏览次数: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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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香港做账审计要求香港公司只要开始经营了就应该做帐,审计,然后再报税。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每年都报税,新公司刚成立允许18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香港公司主要只有一种税即利得税的17.5%。税务局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向个别人士、个人公司、合伙公司、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报税表,收到报税表的相关人士于发单日期后1个月内(而公司则于3个月内) 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之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利得税报税表一般会在业务经营18个月后发出,如有关人士在开始经营业务后18个月后仍未接获税务局发出 之利得税报税表,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或者致电香港财税代理公司。
报税表可自行填妥后邮寄至税局,但由于一般填表人并没有税务上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因错误填报而令自己多缴税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会漏报一些项目而触犯税务条例,更会遭到检控;而成都登尼特公司在税务上的经验,定可协助贵公司妥善申报税项,减低不必要支付的税款,及避免因错报漏报而产生的麻烦,使贵公司有更多时间及资源专注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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