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
更新时间:2014-5-23 14:19:32 来源:www.chengdu-company.com 浏览次数: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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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出租本港的物业而收取租金,就须要履行业主的税务责任,如下
1、保存租务纪录至少7年,例如:租约、租单副本、缴付差饷的收据、有关修改租约及追讨欠租的文件;
2、填写及提交报税表,以申报租金收入;
3、如你须课税,应以书面通知税务局,除非你已收到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
4、在出售业权的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
5、在更改地址的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以及
6、缴付你的税款。
物业税报税表有以下两个系列:
1、物业税报税表─由个别人士联权或分权拥有的物业(BIR57)
2、物业税报税表─由法团或团体拥有的物业(BIR58)
申报租金收入时,可申索的扣除,包括业主缴付的差饷、不能追回的租金,以及修葺及支出的标准免税额。2008/09及其后,物业税的标准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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