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办公司税务差异
更新时间:2015-4-17 17:23:31 来源: 浏览次数: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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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时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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