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办公司税务必要性
更新时间:2015-4-17 17:17:39 来源: 浏览次数:819
24小时咨询热线:028-86676605,13540711903
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还可依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因此按时办理公司税务有其必要性,成都登尼特财务人员执业经验丰富,熟悉最新税务法律、法规, 可以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全权代理记账、代办税务、财务顾问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成都代办公司税务联系我们
成都代办公司税务服务热线:028-86676605 86676601 倪小姐
成都代办公司税务服务网站:www.chengdu-company.com www.onobbb.com
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中国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