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办香港公司税务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5-3-20 15:15:51 来源:www.chengdu-company.com 浏览次数: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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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香港公司报税的条件是指成都香港公司条例规定成都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每年都必须要报税,新成都香港公司刚成立,允许18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次报税。
税务局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向个别人士,个人公司,合伙公司,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报税表,有关人士必须于发单日期后1 个月内(而新成立公司则于3 个月内)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之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利得税报税表一般会在业务经营18 个月后发出,如有关人士在开始经营业务后18个月后仍未接获税务局发出之利得税报税表,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
报税表可自行填妥后邮寄至税局,但由于一般填表人并没有税务上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因错误填报而令自己多缴税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会漏报一些项目而触犯税务条例,更会遭检控
;而我司在税务上的经验,定可协助阁下妥善申报税项,减低不必要支付的税款,及避免因错报漏报而产生的麻烦。
成都香港税务局一般都要求纳税人提供足够之有关档以证明上述问题之真实性,以确定纳税人所得利润之来源。
成都登尼特在处理成都香港公司税务问题上有丰富的经验,能有效地规划个人及公司税项,使贵公司有更多的时间及资源专注于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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